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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其他分類】請告訴我 誰打擊櫻會
24 篇文章:1 2
作者 muchen (雲軒) 日期 2012-03-13 21:52:51 得到評比 0
作者 lovecew (詹姆士☉ω☉) 日期 2012-03-13 01:24:07
感覺霹靂演的東西跟現實生活中..
好像都很雷同..什麼人都有..
會長你辛苦了..
反正正據會說話一定會清白的^^
謝謝小海膽的關心與鼓勵~~ ^^

人活在紅塵中難免會蔽於執著,
身邊若是缺乏直諒之友,恐怕就苦海無邊了~

已經收到二月份手機通聯記錄,
等整理後會PO上相簿以昭公信。
簽名檔
櫻會官方:http://club.pili.com.tw/my/home.php?clubid=fuying
櫻會臉書:fuying2010@yahoo.com.tw
櫻會天空:http://blog.yam.com/user/fuyingzhaizhu.html
作者 lovecew (詹姆士☉ω☉) 日期 2012-03-13 01:24:07 得到評比 0
作者 muchen (雲軒) 日期 2012-03-09 22:39:43
謝謝道友關心,事情還沒解決說~~
對方會長說這是"私人糾紛"要"私人解決",所以不管了!! = =

我要鄭重澄清,我跟姒妤沒有什麼私交,
我們私下沒有任何聯繫,我也沒有他的聯絡電話。

很早前為了辦活動有點聯繫,但是我沒存他的電話。
所以根本談不上朋友,頂多是點頭之交而已。

找他?他說得多容易啊~
是不是會如他面對我質疑他謊稱自己繳錢入會收到黑函簡訊時,
以轉移話題模糊焦點的方式說他參加櫻會活動的車資可以入會呢?

他這麼有手段會狡辯,我覺得這是很有可能的啊!! @@
我的朋友們早看不下他的言行,
不管他再怎麼辯解,大家都看在眼裡了!!

管他有千百個誤會,他以說謊的方式企圖擴大毀謗他會名譽就是不對!
那句"如果有問題爲什麽不問我,我是當事人",我也可以原封不動還給他。

如果你認同必須溝通,
就不可能認同姒妤拿到一封來路不明的簡訊,
沒向當事人查證就直接公開到處說謊去鬧騰,
這不是違反自己的查證說嗎?說嘴打嘴。

我沒向他查證是我並不想把事情公開到檯面上,
跟他想把事情鬧到天下皆知的心態完全不同。
如果他想這樣鬧,就該有足夠的證據,而不是以說謊的方式當作證據。

姒妤未經同意公開他人隱私,散佈私人簡訊這件事,
除了簡訊是真的,其餘所有的指控全是一派胡言....... = =
感覺霹靂演的東西跟現實生活中..
好像都很雷同..什麼人都有..
會長你辛苦了..
反正正據會說話一定會清白的^^
作者 pporpoise (小豚) 日期 2012-03-12 13:21:57 得到評比 0
個人觀感,我覺得一開始某人在FB上影射發言,
以影射的方式去批評他會或他人,
這樣的行為真的讓旁人看起來覺得不是很好~
後來他又在FB發起一個活動批評櫻會,還到別會留言版貼文指控,
真的好像有點藉機生事那種感覺? ==bbbbbbbb

當然,某人一些發言都圍繞會長,
如果他真的是會長朋友,這種人真的好恐怖喔! ><||||||
要趕緊拒絕往來,免得被毀謗陷害。 

話說回來,今天問題應該不在簡訊內容,而是在行為是公開或私下上。

會長只是私下跟幾個人說,
會長說得即使再無證據都沒問題,
況且會長還掌握某人在FB上那些影射發言。

而某人公開昭告天下,到處貼文,還在FB上搞活動批評櫻會,
某人公開指控櫻會散發黑函,他因為加入櫻會收到黑函,
這樣公開指控就必須有直接證據,例如櫻會會員編號、收到會長簡訊的記錄等等,
若提不出證據就是真正的抹黑他會了,無庸置疑~

大致上如此
*****pporpoise重新修改此文章於2012-03-12 13:55:40*****
作者 muchen (雲軒) 日期 2012-03-09 22:39:43 得到評比 1
作者 sararegi (Sararegi) 日期 2012-03-09 15:53:29
……最近重溫之前的劇……
看到齋主柚子,跑來轉一圈……結果看到這個……
到現在肯定圓滿解決了吧

不過這對雙方應該是個教訓。有句話那個什麽什麽予的我倒是贊成他“如果有問題爲什麽不問我,我是當事人”
很多時候,一方想著鬧大不好,私下抱怨,但是讓另一方知道了,誤會就產生了吧。這個還是直接溝通會比私下抱怨更好吧
謝謝道友關心,事情還沒解決說~~
對方會長說這是"私人糾紛"要"私人解決",所以不管了!! = =

我要鄭重澄清,我跟姒妤沒有什麼私交,
我們私下沒有任何聯繫,我也沒有他的聯絡電話。

很早前為了辦活動有點聯繫,但是我沒存他的電話。
所以根本談不上朋友,頂多是點頭之交而已。

找他?他說得多容易啊~
是不是會如他面對我質疑他謊稱自己繳錢入會收到黑函簡訊時,
以轉移話題模糊焦點的方式說他參加櫻會活動的車資可以入會呢?

他這麼有手段會狡辯,我覺得這是很有可能的啊!! @@
我的朋友們早看不下他的言行,
不管他再怎麼辯解,大家都看在眼裡了!!

管他有千百個誤會,他以說謊的方式企圖擴大毀謗他會名譽就是不對!
那句"如果有問題爲什麽不問我,我是當事人",我也可以原封不動還給他。

如果你認同必須溝通,
就不可能認同姒妤拿到一封來路不明的簡訊,
沒向當事人查證就直接公開到處說謊去鬧騰,
這不是違反自己的查證說嗎?說嘴打嘴。

我沒向他查證是我並不想把事情公開到檯面上,
跟他想把事情鬧到天下皆知的心態完全不同。
如果他想這樣鬧,就該有足夠的證據,而不是以說謊的方式當作證據。

姒妤未經同意公開他人隱私,散佈私人簡訊這件事,
除了簡訊是真的,其餘所有的指控全是一派胡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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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raregi (Sararegi) 日期 2012-03-09 15:53:29 得到評比 0
……最近重溫之前的劇……
看到齋主柚子,跑來轉一圈……結果看到這個……
到現在肯定圓滿解決了吧

不過這對雙方應該是個教訓。有句話那個什麽什麽予的我倒是贊成他“如果有問題爲什麽不問我,我是當事人”
很多時候,一方想著鬧大不好,私下抱怨,但是讓另一方知道了,誤會就產生了吧。這個還是直接溝通會比私下抱怨更好吧
作者 muchen (雲軒) 日期 2012-01-30 19:18:45 得到評比 0
這邊先暫時鎖樓~
等處裡好與霹靂會的事情再過來追究這件事。

簡訊我只發給11個朋友,
我不是想追究朋友洩漏簡訊這件事,
而是姒妤用啥方法盜取我給朋友的簡訊,
然後又到釵會、刀會等後援會留言版擴大事端,
抹黑我將簡訊傳給所有會員,
甚至在FB上發起活動聲討櫻會。

發給朋友私人簡訊是我個人隱私,我的自由,
誰不曾私下跟朋友抱怨過?
況且我抱怨有根有據,也非信口開河。

不管怎樣,他的行為已經損害我個人及櫻會的名譽,
這種事我無法把他當作偶發或單一事件。

我也有四會的朋友--悠然、小妖、焰魂、小雷等,
我也不希望事情搞成這樣,
但是他傷害櫻會及我在前,
難保他下次不會搞出什麼莫須有的事件出來?
作者 a1121212 (喵喵) 日期 2012-01-30 09:10:50 得到評比 0
【此篇文章已由版主刪除】
《違規原因:不當謾罵 》 - 櫻會的事不需要你這個外人置喙
作者 a1121212 (喵喵) 日期 2012-01-30 09:06:33 得到評比 0
【此篇文章已由版主刪除】
《違規原因:人身攻擊 》 - 櫻會的事不需要你這個外人置喙
作者 zhuzhuzi (柱子) 日期 2012-01-30 08:56:18 得到評比 0
作者 a1121212 (喵喵) 日期 2012-01-30 08:24:37
她是受害者真是可笑
明眼人都看的出來是先錯在先
居然還有她的護航者 難怪櫻會會這麼惹人厭
公佈你的私人信件,你不認為你是受害者,很好!
我希望下次你的私人信件也被無關的第三人公佈。

一個註冊不到一個月的帳號,
一天到晚到處攻擊櫻會,
我不知道你是安什麼心眼,
但是我知道你已經是人身攻擊的累犯。

如果網路世界讓你這麼暴躁焦慮,
請你放開電腦出去走走,或是看醫生比較好!
作者 heleivvip (三石) 日期 2012-01-30 08:37:51 得到評比 0
作者 a1121212 (喵喵) 日期 2012-01-30 08:24:37
她是受害者真是可笑
明眼人都看的出來是先錯在先
居然還有她的護航者 難怪櫻會會這麼惹人厭
請問,你發給朋友的私人簡訊被第三人取得公佈,不是受害者是什麼?

這位小姐,你對櫻會及會長人身攻擊已經是累犯了,他是犯你什麼,你對他有股深深的恨意啊?
作者 a1121212 (喵喵) 日期 2012-01-30 08:24:37 得到評比 0
作者 heleivvip (三石) 日期 2012-01-30 08:14:19
希望這件事情能由當事人私下調解 >

不喜歡這種處理方式,
貴會副掌盜取我會會長傳給朋友的私人簡訊,
拿到其他後援會留言板大動作聲討我會,
甚至大動作在FB上發起活動聲討我會,
對我會、我會會員及會長名譽傷害甚深。

若是大街上打人,小巷子裡道歉,
這種處理方式,我以櫻會小會員名義表示相當不能接受。

在此是希望兩位當事人能先平心靜氣一下 >

我會會長從來不是當事人,是受害者。

他給朋友的拜年簡訊被貴會副掌盜取已經是莫名奇妙,
又被貴會副掌拿到其他後援會及FB上聲討,
你家副掌這樣欺負人,我會及會長還不是受害者嗎?

她跟你家副掌根本不熟,也不算啥好友,
頂多點頭之交,好久不曾對談過。

現在無端被她咬了一口,被咬得莫名奇妙,
還把我會連同毀謗進去,讓我會及會長受盡委屈。

這件事若是貴會或是該位副掌不出面道歉及澄清,
我以一個小會員表示對貴會嚴正抗議!

最後,這個標題那位副掌取得真好,
誰在打擊櫻會?從他的行為,我想大家心知肚明。
她是受害者真是可笑
明眼人都看的出來是先錯在先
居然還有她的護航者 難怪櫻會會這麼惹人厭
作者 heleivvip (三石) 日期 2012-01-30 08:14:19 得到評比 0
作者 whitetiger (野生大白虎(殘玥)) 日期 2012-01-29 18:11:31
【聲明】
櫻會會員您們好:
我是四無會長_殘玥
關於本會幹部_魚與 貴會會長的事件,深感惋惜
大家同是布袋戲迷,我誠摯的希望後援會之間和平共處,以和為貴

昨日我已有傳訊予本會_魚與 貴會會長
希望這件事情能由當事人私下調解
大家都是戲迷不吵架傷感情

雖 貴會會長尚未回覆我訊息
但我在此衷心希望各位道友們,能否不要再繼續談論此事
我已先在我會發聲明警告大家了

在此是希望兩位當事人能先平心靜氣一下
若可行,我也想當和事老,能夠調解此件事件


祝 貴會
會運昌隆

p.s(雲軒會長如果上線能否繁請與我聯絡,感謝)

BY 殘玥
希望這件事情能由當事人私下調解 >

不喜歡這種處理方式,
貴會副掌盜取我會會長傳給朋友的私人簡訊,
拿到其他後援會留言板大動作聲討我會,
甚至大動作在FB上發起活動聲討我會,
對我會、我會會員及會長名譽傷害甚深。

若是大街上打人,小巷子裡道歉,
這種處理方式,我以櫻會小會員名義表示相當不能接受。

在此是希望兩位當事人能先平心靜氣一下 >

我會會長從來不是當事人,是受害者。

他給朋友的拜年簡訊被貴會副掌盜取已經是莫名奇妙,
又被貴會副掌拿到其他後援會及FB上聲討,
你家副掌這樣欺負人,我會及會長還不是受害者嗎?

她跟你家副掌根本不熟,也不算啥好友,
頂多點頭之交,好久不曾對談過。

現在無端被她咬了一口,被咬得莫名奇妙,
還把我會連同毀謗進去,讓我會及會長受盡委屈。

這件事若是貴會或是該位副掌不出面道歉及澄清,
我以一個小會員表示對貴會嚴正抗議!

最後,這個標題那位副掌取得真好,
誰在打擊櫻會?從他的行為,我想大家心知肚明。
作者 architect (喜年來) 日期 2012-01-29 18:18:10 得到評比 0
作者 whitetiger (野生大白虎(殘玥)) 日期 2012-01-29 18:11:31
【聲明】
櫻會會員您們好:
我是四無會長_殘玥
關於本會幹部_魚與 貴會會長的事件,深感惋惜
大家同是布袋戲迷,我誠摯的希望後援會之間和平共處,以和為貴

昨日我已有傳訊予本會_魚與 貴會會長
希望這件事情能由當事人私下調解
大家都是戲迷不吵架傷感情

雖 貴會會長尚未回覆我訊息
但我在此衷心希望各位道友們,能否不要再繼續談論此事
我已先在我會發聲明警告大家了

在此是希望兩位當事人能先平心靜氣一下
若可行,我也想當和事老,能夠調解此件事件


祝 貴會
會運昌隆

p.s(雲軒會長如果上線能否繁請與我聯絡,感謝)

BY 殘玥
請問四會會長~

妳們家副掌兼招官人可以用不正方法取得我家會長傳給朋友的私人簡訊,
然後到各官會留言版公佈、聲討,
再到FB上發起活動聲討會長及櫻會?

我家會長何辜?櫻會何辜?

我不懂她如此侵犯會長隱私,
又在FB上擴大事端的意圖是什麼?
*****architect重新修改此文章於2012-01-29 18:20:13*****
作者 whitetiger (野生大白虎(殘玥)) 日期 2012-01-29 18:11:31 得到評比 0
【聲明】
櫻會會員您們好:
我是四無會長_殘玥
關於本會幹部_魚與 貴會會長的事件,深感惋惜
大家同是布袋戲迷,我誠摯的希望後援會之間和平共處,以和為貴

昨日我已有傳訊予本會_魚與 貴會會長
希望這件事情能由當事人私下調解
大家都是戲迷不吵架傷感情

雖 貴會會長尚未回覆我訊息
但我在此衷心希望各位道友們,能否不要再繼續談論此事
我已先在我會發聲明警告大家了

在此是希望兩位當事人能先平心靜氣一下
若可行,我也想當和事老,能夠調解此件事件


祝 貴會
會運昌隆

p.s(雲軒會長如果上線能否繁請與我聯絡,感謝)

BY 殘玥
簽名檔
你沒有罪。不管是神是佛是閻羅,誰都不能定你的罪。若真要定罪,朕願為你領下。

滄楓昊玥http://album.blog.webs-tv.net/whitetiger
作者 architect (喜年來) 日期 2012-01-29 18:05:27 得到評比 0
作者 lai96665 (姒妤(魚~在FB/微) 日期 2012-01-27 23:29:50
這是一封櫻會的簡訊內容:
大家早安,拜個晚年祝大家新年快樂!之前說要解散櫻會對大家深感抱歉,當時過半會員因為霹靂會排擠拂櫻跑來說不再入會,又霹靂會分身帳號在櫻會專版說櫻會每年32萬沒啥了不起,所以想何必繼續讓人輕賤?可之後發現四會趁機挖人還打擊櫻會,櫻會不能被打倒,所以還是請大家繼續支持,謝謝

這裡面提到 ~四會趁機挖人還打擊櫻會~
請告訴我~四會成員那個人做出這樣無禮的舉動

發這封簡訊是櫻會會長 雲軒...
我想櫻會成員也都有收到
內容應該沒有"斷章取義"也沒被誣陷修改吧!!

不懂會何會有這樣的言論出現!!!
不懂你雲軒也曾四會成員
不懂櫻會/四會何時發生"打擊事件"
不懂 不懂!!!為何四會要昭受莫明抹黑.....

我不懂法律~~也無法去提告.....但我總可以昭告天下吧!!!
順帶一提,

你怎麼取得這則私人簡訊這點,我想大家仍然必須追究。
看版公告發起主題被刪除後,若您認為您的發言很重要,請依照版規重開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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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rchitect (喜年來) 日期 2012-01-29 18:02:56 得到評比 0
作者 lai96665 (姒妤(魚~在FB/微) 日期 2012-01-27 23:29:50
這是一封櫻會的簡訊內容:
大家早安,拜個晚年祝大家新年快樂!之前說要解散櫻會對大家深感抱歉,當時過半會員因為霹靂會排擠拂櫻跑來說不再入會,又霹靂會分身帳號在櫻會專版說櫻會每年32萬沒啥了不起,所以想何必繼續讓人輕賤?可之後發現四會趁機挖人還打擊櫻會,櫻會不能被打倒,所以還是請大家繼續支持,謝謝

這裡面提到 ~四會趁機挖人還打擊櫻會~
請告訴我~四會成員那個人做出這樣無禮的舉動

發這封簡訊是櫻會會長 雲軒...
我想櫻會成員也都有收到
內容應該沒有"斷章取義"也沒被誣陷修改吧!!

不懂會何會有這樣的言論出現!!!
不懂你雲軒也曾四會成員
不懂櫻會/四會何時發生"打擊事件"
不懂 不懂!!!為何四會要昭受莫明抹黑.....

我不懂法律~~也無法去提告.....但我總可以昭告天下吧!!!
這位小姐,你也太容易見獵心喜吧?
看到一則私人簡訊就想擴大事端。

會長只發給11個朋友訴苦抱怨,
難道他連私下跟朋友抱怨的權利都沒有嗎?

你自己就不曾私下跟朋友抱怨過?

好多人根本沒收到簡訊,
光是隨意公佈私人簡訊這點,你就侵犯到他人隱私權了!

你在FB上的言論不管你怎麼辯解,
在你的FB上出現涉及他家會務的言論,
你沒有制止控管,避嫌,就是你不對。

再說,身為招官人,你可以說你只代表自己不代表一個官會?
作者 a1121212 (喵喵) 日期 2012-01-28 14:24:39 得到評比 0
【此篇文章已由版主刪除】並予以網友『禁止發言 30 天』的懲罰
《違規原因:人身攻擊 》 - 人身攻擊,累犯。
作者 lai96665 (姒妤(魚~在FB/微) 日期 2012-01-28 01:25:34 得到評比 0
作者 muchen (雲軒) 日期 2012-01-28 00:59:17
最後,我想問你:

我可以在FB批評他人,然後說這是我個人行為與櫻會無關?
你就是一定要把我私人FB跟官會搞在一起就對了!!!
那我就用私人身份跟你對話好了!!
簽名檔
無我不能之事~無吾不解之謎
無吾不為之利~無我不勝之爭
作者 lai96665 (姒妤(魚~在FB/微) 日期 2012-01-28 01:22:12 得到評比 0
作者 muchen (雲軒) 日期 2012-01-28 00:59:17
最後,我想問你:

我可以在FB批評他人,然後說這是我個人行為與櫻會無關?
我鄭重聲明~~即日起我賴泳妤跟櫻會會長雲軒對話是我用我賴泳妤對櫻會會長
在事情沒解釋清楚前我不代表四會官方招集人
因為這次黑函事件是櫻會會長接受別人片面截圖傳話造程四會承受莫名冤區
再則我與她在櫻會討論版對話她都刪除掉
所以~~我與她的對話一律在FB上對話
⋯⋯ 我也希忘截圖人將這份截圖給她看~~
我跟櫻會會長對話將接受公審
雲軒.....我等你更多
簽名檔
無我不能之事~無吾不解之謎
無吾不為之利~無我不勝之爭
作者 muchen (雲軒) 日期 2012-01-28 00:59:17 得到評比 0
作者 lai96665 (姒妤(魚~在FB/微) 日期 2012-01-28 00:30:44
你想知道什麼意思為什麼不問我~~我是當事人~~你不認識我嗎~~你沒我手機嗎~~你沒我FB嗎
你沒P會簡訊嗎~~只因別人截圖給你...你就定罪....你壞了兩會友好
BF上是我個人事務~別人文不對題的回覆 我又能如何!!!
你只因截圖.....就看片面.....一會之長怎可處理如此重要的事情
我也不會笨到在FB上大張旗鼓....你櫻會的事我從沒插手過....也沒發表過任何言論
想不到你是這樣處理事情
太讓人生氣~~~

再告訴你一次有關後援會的事我一向用~魚~ 私人是用我 賴泳妤~~請你搞清楚!!!
最後,我想問你:

我可以在FB批評他人,然後說這是我個人行為與櫻會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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